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常识:

 

常识 戊午谠议
释义

戊午谠议 

南宋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十一月,金废伪齐,以许还梓宫(宋徽宗及皇后尸棺)及河南、陕西之地为条件,对南宋诱降,赵构遂又决心“屈己就和”。绍兴八年三月,复以秦桧为相,接受金之议和条件。臣僚纷纷上书反对,横遭冷落打击。枢密院编修胡铨抗疏,指责赵构含垢忍耻,不顾国家存亡,对金屈膝称臣;请斩秦桧、王伦、孙近三个卖国奸臣以谢天下;拘留金使,兴师伐金,收复失地。朝野上下也纷纷谴责赵构、秦桧的妥协投降行为。赵构决意屈膝求和,乃罢斥胡铨等人,坚持命秦桧代为跪受金朝国书,和议遂成。因绍兴八年为戊午年,故史称这年胡铨等人抗疏反对议和的言论为“戊午谠议”。
戊午谠议南宋绍兴七年(1137),金完颜昌(挞懒)等掌政,废刘豫伪齐政权,放宋使王伦等南归,转达和议信息。八年,高宗以秦桧为相,接受金议和条件,文臣武将纷纷上书反对。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抗疏,指责高宗含垢忍耻,向杀父之仇屈膝称臣,力主斩秦桧、王伦及参知政事孙近,以谢天下。范如圭指斥秦桧必遗臭万世。临安军民群情激愤,声讨秦桧。高宗决心议和,逐胡铨,命秦桧代为跪受金朝国书,遂成和议。绍兴八年为戊午年,故史称当年反对和议之言论为“戊午谠议”。

戊午谠议 

南宋绍兴(宋高宗年号)七年(1137),金完颜昌(挞懒)等掌权,废刘豫伪齐政权,放南宋使者王伦等南归,传达和议信息。绍兴八年(1138)三月,宋高宗用秦桧为宰相,接受金提出的议和条件,十一月,南宋文武官吏纷纷上书表示反对。礼部侍郎曾开拒绝起草和议的国书,竟遭到罢免官职。当时,曾开和部下官吏张焘、晏敦复、梁汝嘉、朱松等都极力说明议和是错误的。提举洞霄宫李纲也上疏竭力说明金使者以“诏谕江南”为非礼,坚决反对和议。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抗疏,并指责宋高宗含垢忍耻,向杀父之仇人屈膝称臣,这样做的结果中原不可能再收复回来,主张斩王伦、秦桧等人以谢天下。胡铨竟被贬官为监广州都盐仓。宜兴进士吴师古将胡铨的奏疏刻在石板上,也同样遭到流放袁州(今江西宜春),死于他地。岳飞在鄂州也上疏,金人不可轻信,和好不可依赖。并保证率军收复失地。颇遭到秦桧的忌恨。宋高宗议和的决心已经下定,所以他听不进忠言。命令秦桧代他跪接金的国书,于是宋金达成和议。绍兴八年为戊午年,所以史称当年反对和议之言论为“戊午谠议”。
随便看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Qntri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