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孙传庭 |
释义 | 孙传庭(1593—1643)明末代州振武卫(今山西代县)人,字伯雅,号白谷。万历进士。天启时累官吏部主事,以避魏党乞归。崇祯九年(1636)擢为陕西巡抚。于盩厔(今周至)黑水峪俘获高迎祥。十一年与洪承畴合兵大败李自成,后入卫京师御后金。次年受杨嗣昌排挤下狱。十五年起为兵部右侍郎、陕西总督。进兵河南,在郏县为李自成所败。十六年,因朝命促战,再次进军河南,在汝州(今临汝)大败,退至潼关,阵亡。著作有《白谷集》、《孙传庭疏牍》等。 孙传庭(1593—1643)明将领、诗文家。字伯雅,一字白谷。振武卫(今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天启中由商丘知县入为吏部主事,以魏忠贤乱政,乞归。崇祯九年(1636)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以忤兵部尚书杨嗣昌下狱。崇祯十五年起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加兵部尚书,李自成破潼关,陷阵死。谥忠靖。诗文非其所长,传世作品也不多。著有《白谷集》、《鉴劳录》。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二六二、清邵廷采《思复堂集》卷二所作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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