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天人之分 |
释义 | 天人之分肯定天与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不同和区别的观点。战国荀子首先明确提出“天人之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荀子·天论》)认为自然界有其自己的运行规律,它不会因为人而存亡,与人类社会的贫病灾祸没有必然的联系,贫富祸福是人自己造成的。否定了天有意志,可以主宰人的命运的观点。并强调人能认识和利用自然界,“制天命而用之”。唐刘禹锡著《天论》,也强调天人之分,认为:“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并且提出:“气雄相君,力雄相长,天之能也”;“义制强讦,礼分长幼,右贤尚功,建极闲邪,人之能也”。在自然界是气强有力者占先,在人类社会中是礼义贤者得尚,认识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同的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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