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国史馆 |
释义 | ![]() 国史馆纂修国史之机构。清代置,隶翰林院。康熙二十九年(1690)为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历史始开,称“三朝国史馆”。以后续修“四朝国史”、“五朝国史”,至乾隆十四年(1749)以五朝本纪修成而停馆。三十年,重修国史列传,遂再开,此后成为常开之馆。设总裁,无定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清文总校,一人,由满侍郎内特简;提调,满、蒙、汉各二人,掌章奏文移并管理吏员、差役,满员由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派充,蒙员由内阁蒙古堂或理藩院司官派充,汉员由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官派充;总纂,满四人、蒙二人、汉六人;纂修、协修无定员,分司编纂之事,其中蒙员由理藩院司官派充,满、汉人员由内阁侍读学士、侍读及翰林院官等内派充;校对,满、蒙、汉各八人,掌校勘,由内阁中书充。光绪间又增笔削员十人。 国史馆清朝初期,沿袭明朝的制度,只编写专记本朝皇帝统治时期大事的“实录”,有关大臣的事迹、官阶等都附在“实录”内,检阅起来很不方便。康熙时钦定编写《三朝功臣传》,雍正时官修《八旗通志》,才有了王公大臣的传记。但是,这些传记缺点很多。例如所收人物大多是皇室贵族和入关前的老臣,内地的官员没有收录进去。又如,这些传记的原始资料,都是来自人物本身的家乘记载,进行文字加工时,又往往因执笔者的偏见而有所增删。功绩显赫的甚至只归纳为寥寥数语,而事迹平谈无奇的竟大事铺垫,落笔万言。乾隆二十五年(1760)诏令在东华门内建立国史馆。从文臣中选派熟悉历史掌故的官员主持工作。国史馆建立后,首先把现存的传记一律废除,然后根据“实录”以及有关档案资料重新编写。编写时的原则是:只客观地记载人物生平的功绩或失误,不加任何评论。对于人物的评价,留待后人去解决。后来,根据乾隆的旨意,又编写了《王公功绩表传》、《恩封王公表传》、《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等,编写时的精神都与上述原则相同。嘉庆五年(1800)又诏令补修嘉庆以前的清帝的本纪和天文、地理等志书。并规定:十年集中编写一次,使各类传记、本纪等不断充实、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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