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鴻1916 ——廣東陽江人,1916年生。1942年畢業於國立中山大學法學院社會學系,獲法學士學位,留校任社會學系助教,後升副教授,繼人中央社會保險局籌建處任專員、業務组長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任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珠海大學社會系教授,中南財經學院工業經濟系副教授,湖北大學工業經濟系副教授,暨南大學經濟系副教授,中山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後任暨南大學經濟學院工業經濟系教授兼經濟學院副院長,廣東省經濟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工業經濟管理研究會顧問,廣東省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著有《社會事業之理論與實踐》、《社會事業與社會行政》、《美國失業保險》、《加拿大健康保險史略》、《我国工業原料燃料動力的發展及其合理利用》、、《社會主義工業企業管理》 (合编)、《中國工業經濟管理》(合编)、《社會主義工業基本建設投资效果的主要特點》、譯著有《工業管理》 (合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