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董霖 |
释义 | 董霖1907—江苏海门人 董霖“教”“学”生涯五十年 董霖 *传记文学1978年33卷1期 董霖民国人物小传:董霖 刘绍唐主编 *传记文学1999年74卷6期 董霖1907——字爲公,江蘇海門人,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 生。畢業於上海復旦大學,獲學士學位。後赴美國留學,入意利諾大學,獲政治公法學博士學位,後爲耶魯大學高级研究員。1928年起,歷任西安中山大學、河南中山大學、上海復旦大學、之江大學等校教職。1931年5月,出席國民會議。1933年當選爲北平特别市參議會第一任民選議長; 同年創立全國地方自治協會。1942年以中國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參事資格,與王寵惠等三人修訂全國行政法規。翌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在重慶發起成立中國國際公法學會,並兼中華法學會秘書長。嗣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顧問。1943年3月,代理外交部常務次長。1944年3月,任外交部參事。1945年3月,任駐荷蘭大使,1946年11月去職。1947年任外交部美洲司司長。1949年1月,任外交部常務次長; 同年去臺灣。1957年春,被聘爲紐約聖若望大學研究院及大學部政治系主任兼教授。1962年秋,轉任紐約市立大學研究院及昆士學院國際公法教授。著有《帝國主義與中華民族》、《中國政府》、《戰前之中國憲政制度》、《中國與國際公法》、《國際公法例案》、《近代中國之政治制度》、《聯合國制度下之國際組織》、《中國與列强》、《中國革命的回憶,一九二六——一九四九年》、《顧維鈞與中國戰時外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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