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胡逸民 |
释义 | 胡逸民1890—?浙江永康人 胡逸民1890——原名濟彭,號耕莘,浙江永康人,1890年 (清光緒十六年) 生。畢業於浙江法政專門學校。加入中國同盟會。北伐時,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軍法處執法科科長、監獄科科長。1927年四一二政變後,任中國國民黨中央清黨審判委員會主席兼江蘇第一模範監獄長。嗣任南京中央軍人監獄長。1930年11月,任陝西省政府委員。1933年1月去職。抗日戰争爆發後,在南京和平門外曹後村創辦“併耕農莊”。抗戰勝利後,以“漢奸”罪判處徒刑十年。1949年1月獲釋。1950年赴香港寓居。1982年回浙江省永康縣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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