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家衡1883——1961别名緱笙,字象平,江西吉安人,1883年 (清光緒九年) 生。清舉人。早歲赴日本留學,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系,畢業回國後,在江西創辦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自任校長。辛亥武昌起義,江西獨立後,任江西省内務司司長。1913年任衆議院議員。1916年第一次恢復國會時,仍任衆議院議員。1917年任護法國會衆議院議員; 9月任大元帥府秘書。1920年任廣東政學會幹事、政務會議秘書。1922年第二次恢復時,再任衆議院議員; 同年8月,任北京政府農商部次長,未幾去職,在上海執律師業。1936年2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察哈爾省交涉員;同年4月,行政院冀察政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成立,任委員。1938年6月,任第一届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6年11月,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3月,聘爲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並任中國新社會事業建設協會候補理事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上海市政協常委。1961年逝世。終年78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