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王莽 |
释义 | 王莽前45—公元23新王朝建立者。字巨君。西汉东平陵(今山东济南东)人。公元8—23年在位。汉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其伯、叔于元帝、成帝时相继辅政。绥和元年(前8年),继叔根为大司马大将军。年余,哀帝立,失官。平帝时(前1年—公元5年)复任大司马。屡次捐地献钱,收揽民心。又树立党羽,笼络儒生。在他的活动下,各地官僚、儒生上书称其功德者达四十余万人。平帝死,年仅两岁的孺子婴立,莽继续辅政,先后称假皇帝和摄皇帝。居摄三年(公元8年),废黜小傀儡,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新”。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实行改制。下令全国民田称“王田”,奴婢称“私属”,均不得买卖。规定一家男子不满八口而占田超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亩给九族、邻里或乡党。始建国二年,制定“五均赊贷”和“六筦(管)”之法。表面说是为了“济众庶,抑兼并”,实际上却用大商人掌握政策。这些人与郡县狼狈为奸, “多张空薄,府库不实,百姓愈病”。从居摄二年到天凤元年(公元7—14年),曾四次改变币制,其特点是以小易大,用轻换重,品种繁多,换算困难,每改一次,都引起物价飞涨,币值狂跌,农民、手工业者纷纷破产。此外,又根据《周礼》,大改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屡易郡县名称和行政区划。还恢复五等爵,滥加封赏。又对北方和西南方少数民族不断挑起战争,破坏了民族和睦关系,加重了中原地区劳动人民的赋役负担。因其法苛役重,改制的结果,促进了社会危机总爆发。天凤四、五年(公元17—18) ,绿林、赤眉相继起义,莽多次派军镇压。地皇四年(公元23年)九月,绿林军攻陷长安,被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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