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毛一鸣 |
释义 | 毛一鸣(1904—1968)近现代吴县(今江苏苏州)甪直人。原名佩兰。金家凤妻。1920 年毕业于苏州英华女中。后为北京大学文科英文系旁听生,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并参加北大共产主义小组活动。次年由范鸿劼、高君宇介绍参加中国共产党。1922 年任北京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及妇女部干事,与蔡元培、林长民、邓中夏等被推举为北京七十二团体代表,向北京政府递交请愿书,要求废止《治安警察条例》。又与李大钊、邓中夏、刘仁静、何孟雄、罗章龙等在北大第三院举办苏俄共和纪念日演讲大会,与奚浈等发起组织北京大学女学生会。次年初与金家凤等发起组织北大旅沪同学会,又从李大钊组织北京国民裁兵运动大会,任北路总指挥。1923 年二七惨案后遭通缉南归,与金家凤随柯庆施重建安庆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任安庆第一师范英文教员。次年初加入中国国民党,任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妇女部干事,领衔发起组织妇女同志会,并发表发起人宣言。后参加女权运动大同盟、非基督教大同盟等。1925 年与金家凤结婚,与中共党组织脱离关系。1928 年任江苏省妇女协会整理委员会委员,向立法院请愿制定男女平等法律,并通电全国力争。次年任江苏省妇女协会整理委员会常委,被推为各省市妇女代表联席会议主席团主席。抗战时期曾任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委员会上海市分会委员。抗战胜利后供职于吴县公园管理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苏州大公园副主任、代主任,怡园管理处主任等,曾当选苏州市第一届妇联委员及教育工会委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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