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時雨 |
释义 | 李時雨1904——河北撫寧人,1904年 (清光緒三十年) 生。畢業於國立北平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士學位。歷任天津高等法院暨地方法院檢查官,書記官。1939年12月,受中共華北社會部密派負責情報工作,任汪偽国民黨天津市黨部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汪偽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法制專門委員會兼任委員,兼汪偽上海市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處長。1941年8月,任汪偽上海市保安司令部秘書處處長。1942年6月,任汪偽清鄉委員會上海分會辦公廳第四處處長; 8月任清鄉委員會上海分會籌備委員會委員。汪偽上海市保安司令部特别黨部特派員等職。1943年8月,任汪偽上海特别市第一、三兩警察局司法處處長。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任国務院宗教事務局顧問,中国佛學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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