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禄1895——1985
吉林延吉人,1895年 (清光緒二十一年) 生。1929年參加革命工作。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九一八事變後,任抗日救國軍參謀長。1932年初,在抗日救國軍中建立抗日救國軍第一補充團,任團長。1933年組織成立東北抗日聯軍第四軍。1934年10月,任東北抗日聯軍第四軍軍長兼政治委員。1935年9月,任東北抗日聯軍第四軍軍長。並兼任中共吉東特委委員。1938年調往延安,訓練東北部隊。1940年任中共中央東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1941年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赴東北任合江省政府主席。1946年被選爲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松江、合江兩省合併後,繼任松江省政府副主席。1949年8月,被選爲東北人民政府候補委員、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黑龍江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1985年逝世。終年9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