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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朱熹
释义

朱熹1130—1200

朱熹


南宋理学家,教育家。字元晦,后改为仲晦,号晦庵、遯翁,晚年居建阳考亭,主讲紫阳书院,故亦别称考亭、紫阳。祖籍婺源(今属江西),生长于福建尤溪。祖辈世代为官,但至熹出生时,家道中落。父死,熹尚幼。依父友刘子羽为生。年十八中进士第一,授泉州同安主簿。孝宗即位,数上言反对主和,与宰相汤思退、洪适不合归。其后曾任枢密院编修官,知南康军、漳州、潭州,提点江西刑狱。三十岁拜程颐三传弟子李侗为师。四十岁立“社仓”于五夫里。五十六岁主“经界”,编成《论语集注》和《孟子集注》,朱熹理学体系得以建立。六十五岁任焕章阁待制,侍讲,进讲《大学》,阐发儒家思想,向宁宗面陈四事。时韩侂胄擅权,赵汝愚被诬逐,道学遭禁,朱亦被劾。庆元元年(1195)降两官,四年上指其学为“伪学”。六年,病死。熹登第五十年,历仕四朝,而在朝不满四十日。理宗时,赠太师,追封信国公,后改徽国公,从祀孔庙。朱继承和发展二程思想并运用张载学说。建立起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集理学之大成,世称程朱理学。朱认为“理”是“生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理而后有气,虽是一时都有,毕竟以理为主。”朱又倡宇宙生成之说,认为阴阳二气磨擦、运动,形成日、月、地,进而以“气化”理论解释人类起源。在人性问题上,继承二程“性即理也”之说,提出人之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之分,并主张“去人欲,存天理”以巩固封建统治。强调“三纲五常终变不得”,必须遵守。其社会历史观,主张恢复三代之治,愿“周孔之道”常存。其学说被视为理学正宗,著有《四书集注》、《孟子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周易本义》、《楚辞集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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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