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徐旭生 | ||||||||||||
释义 | 徐旭生1888—1976河南唐河人 徐旭生
徐旭生
徐旭生1888——1976原名炳昶, 筆名虚生、遯庵、 四河人,河南唐河人,1888年 (清光绪十四年) 生。1906年夏,入北京進豫學堂; 同年冬,考入澤學館學法文,1911年畢業,1912年在彰德中學教算學和法文; 數月後,考取法國留學。1913年春,入巴黎大學學哲學。1919年夏,畢業回國,後在開封第一師範學校及河南留學歐美預備學校教課。1920年秋,充河南教育界代表,赴北京請願。此後留居北京。1921年起,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1925年任《猛進》主编。1926年秋,任北京大學教務長。1929年12月,任國立北平大學第二師範學院院長。1930年5月,兼任國立北平大學第二師範學院研究所所長。1931年7月,任國立北平師範大學校長;11月因赴南京請求增加北師大經费,未獲結果,愤而辭去北師大校長職務。1932年3月,應聘爲國難會議會員; 6月任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會编輯,後改爲研究員,又兼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兼研究所國文導師。1933年去西安,與當地文化人士合组陝西考古學會。此後,數年之間一直主持寳雞縣鬥鷄臺遺址發掘工作,在渭河流域考古調查,寫有《陝西渭河附近考古調查報告》與《陕西最近發現之新石器時代遗址》兩篇報告。1935年5月,應聘爲故宫博物院文獻馆專門委員,通訊專門委員; 同年,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會改爲史學研究所,任所長,遂專力研究古史。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随史學研究所遷滇,任中法大學文學院院長。1944年3月,任第二届國民参政會参政員。1942年7月,任第三届國民参政會参政員。1945年4月,任第四届國民参政會參政員。1948年8月,被舉爲北平研究院學術會議會員。1949年1月後,任北平研究院代理副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河南第一、二、三届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第三届全國人大代表。195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6年1月4日在北京病逝。終年88歲。著有《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禹治洪水考》、《略談研究夏文化的問题》、《井田新解並論周朝前期士農不分的含義》、《對我國封建社會長期遲滯問題的看法》、《字諡同源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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