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宋慶齡 |
释义 | 宋慶齡1893——1981女,原籍廣東文昌,1893年(清光緒十八年) 生於上海。7歲進上海中西女塾讀書。1908年赴美國留學,入佐治亞州梅肯市衛斯理女子大學。1913年畢業獲學士學位; 同年回國,任孫中山秘書。1915年與孫中山結婚。1924年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堅决擁護孫中山的三大政策。從1926年1月至1945年5月,在國民黨第二届至第六届全國代表大會上均當選爲中央執行委員。1926年1月,國民黨二届一中全會選爲婦女部長。1927年3月,任武漢國民黨二届三中全會主席團,並被選爲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又任武漢國民政府委員; 同年八一南昌起義,被選爲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七人主席團成員。8月下甸赴莫斯科; 12月赴比利時出席反帝同盟大會。1929年被選爲世界反帝同盟大會名譽主席,後又爲世界反法西斯委員會主要領導人之一; 5月回國參加在南京舉行之孫中山國葬儀式。1930年再赴歐洲。1931年6月回國; 12月當選爲國民黨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次年12月,與蔡元培等在上海組織中國民權保障同盟,任該盟全國執行委員會主席。1935年11月,任國民黨第五届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936年任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委員。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先後在廣州、香港組織保衛中國同盟,致力於戰時醫藥工作和兒童保育工作。1939年2月,選爲國民政府委員。1945年5月,任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執行委員; 12月在上海創建中國福利基金會。1946年11月,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4月,被聘爲國民政府顧問。1948年任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名譽主席。194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0年10月,當選爲第二届世界保衛和平委員會執行局委員。1951年11月,任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主席。1952年10月,被選爲亞洲及太洋區域和平聯絡委員會主席。1953年4月,任全國婦聯名譽主席。1954年9月,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同年12月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5年至1956年,先後出訪印度、緬甸、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等國。1957年隨同毛譯東參加在莫斯科舉行的各國共產黨代表會議。1959年至1965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1975年1月和1978年3月,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81年5月,參加中國共產黨; 同年5月,第五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稱號。1981年5月29日在北京逝世。終年88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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