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孫科 |
释义 | 孫科1891——1973字哲生,廣東香山 (今中山)人,1891年 (清光緒十七年) 生。5歲隨母赴檀香山茂宜島。初就讀於聖安東尼學校。16歲考入聖路易士學校; 8月考入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1916年畢業獲學士學位。後進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主修政治、經濟和理財,選修新聞學碩士學位; 同年返國,任大元帥府秘書。1918年兼國會書記,並任廣州《時報》總編輯。1921年任廣州治河督辦。1922年任廣州特别市首任市長。1923年10月,奉派為中國國民黨臨時中央執行委員。1924年8月,任中央銀行董事。1925年7月,廣州國民政府成立,任國府委員; 同月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1926年1月,當選為國民黨第二届中央執行委員,任廣州市長,廣東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長,後兼代主席。1927年任國民黨青年部部長; 3月任武漢國民政府委員、常務委員、交通部部長;4月任國民政府委員; 10月任財政部部長。1928年2月,任建設委員會常務委員; 10月任鐵道部部長; 同月任考試院副院長; 11月兼上海交通大學校長,並先後兼任嶺南、國民、大厦、暨南、中國等大學董事長。1929年1月,任黄河水利委員會委員; 3月連任國民黨第三届中央執行委員、常務委員; 同月派為賑災委員會委員; 4月派為中國航空公司理事長; 6月派為總理陵園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1930年1月,任考試院副院長。1931年12月,國民黨四届一中全會選為第四届中央執行委員、常務委員; 同月任行政院院長。1932年1月,任立法院院長。1933年9月,任全國經濟委員會常務委員。1935年11月,選為國民黨第五届中央委員。1936年任中蘇文化協會會長。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後,續任立法院院長。1938年4月,國民黨四中全會選為常務委員。1941年7月,任稽勳委員會委員; 11月聘為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團部指導員。1943年9月,任國民政府委員。1945年5月,當選為國民黨第六届中央委員、中央常務委員。1946年1月,參加中國政治協商會議; 11月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並為主席團成員。1947年3月,聘為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會長; 4月任國民政府副主席,國民政府委員,仍兼立法院院長; 11月任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1948年5月仍任立法院院長; 7月任“戡亂建國動員委員”主席; 11月任行政院院長,並辭去立法院院長職。1949年3月,辭去行政院院長職; 7月在廣州任中國國民黨非常委員會委員; 同年去臺灣,1951年赴法國。1952年移居美國,被舉為“中美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1965年任臺灣“總統府”資政。1966年任臺灣“考試院”院長。1973年9月13日病逝於臺北。終年82歲。著有《都市規劃論》、《中國之前途》、《八十略述》等。譯有《公意與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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