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余绍宋 | ||||||||||||||||||
释义 | 余绍宋1883—1949浙江龙游人 余绍宋
余绍宋
余绍宋1883——1949號越園、樾園,别署寒柯,浙江龍游人,1883年 (清光绪九年)生。16歲中秀才。20歲前後,在江山中學 (原文溪書院) 講學,不久與馬叙倫同去日本留學,入法政大學法律科。回國後,任外務部主事。後返杭州、任浙江官立法政學堂教務主任。1912年去北京,任眾議院一等秘書,曾任代理秘書長。後歷任北京政府司法部僉事、參事、修訂法律馆编纂,北京政法專門學校、北京美術專門學校校長,北京師範大學、法政大學教授,司法儲材馆教務長,廣東省通志局總纂,又歷兼高等文官甄别委員會、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司法甄拔委員會、司法官再試典試委員會、律師甄拔委員會委員,司法官及普通文官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等職。1921年3月至12月,署司法部次長。1926年3月至4月,任司法部次長。離北京回杭州後,以賣書畫爲生。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高等顧問。1934年9月,任杭州《東南日報》 副刊《金石書畫》 主编。其後應聘爲東方文化事業委會會爲續修四庫全書藝術類典籍撰寫提要。1937年曾一度去廣東任中山大學教授,抗日戰争爆發後,移居龍游。1939年4月,任浙江省第一届臨時參議會參議員,後又被聘擔任浙江省史料徵集委員會主任委員。1943年春,任浙江省第二届臨時參議會副議長; 同年浙江省史料徵集委員會改爲浙江省通志館、應聘爲館長。1946年11月,至南京出席制憲国民大會會議; 同月任浙江省縣長考試典試委員。1947年冬,當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病逝。終年66歲。曾主持擬訂《重修浙江通志體例綱要》、《浙江省通志编纂大綱》,並编成重修浙江通志初稿本。著有《畫法要録》、《書畫書録解題》、《中國畫學源流概論》、《寒柯堂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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