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中法黄埔条约》的签订 |
释义 | 《中法黄埔条约》的签订鸦片战争结束后,法国派专使拉萼尼(MarieMelchior Joseph de Lagrene)来中国进行讹诈,胁迫两广总督耆英于1844年10月24日在广州黄埔停泊的一艘法国兵船上签订了《黄埔条约》,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共36款,附有《海关税则》。法国也获得了中英、中美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在《黄埔条约》中,法国人特意增加了一条:“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这是法国迫使清政府放弃对天主教禁令所走的第一步。此后,法国终于获得了在各通商口岸自由传教的权利。从此,传教成了外国侵略势力渗入中国内地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侵略的一个重要武器。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