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保路运动 |
释义 | 保路运动辛亥革命前夕中国人民反对清政府对外出卖铁路主权的爱国运动,亦称保路风潮,是收回利权运动的继续和发展。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准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随后又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将路权出卖给帝国主义。清政府出卖路权的罪行,引起湘、鄂、川、粤四省与铁路有紧密联系的广大群众的愤怒,也直接侵犯了地方绅商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四省迅速掀起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保路运动。运动开始时是由立宪派领导的,采用开会宣传、进京请愿的方式,要求清政府收回成命,力图将运动限制在“文明争路”的范围内。但清政府悍然拒绝并严禁保路运动。广大群众逐渐突破“文明争路”的束缚,长沙、株州万余工人举行罢工示威,湖北宜昌数千筑路工人与清军发生武装冲突,湖南学生罢课抗议清政府的卖国行径,留日学生与海外华侨也坚决主张和清政府抗争到底。四川的保路运动尤为激烈,各地纷纷成立保路同志会。8月24日(七月一日)成都召开有万人参加的保路大会,号召罢市、罢课、抗粮抗捐。四川的革命党人和哥老会力图把保路风潮引向武装起义。9月17日(七月二十五日)清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代表罗伦、蒲殿俊等,封闭铁路公司,愤怒的群众数万人齐集督署门前要求释放被捕人员,赵尔丰竟下令开枪打死群众几十人,造成流血惨案。消息传出,全省沸腾,各地纷纷组织保路同志军,发动武装斗争,旬日间就有十几万起义军进攻成都。保路运动的猛烈发展使清政府惊慌万状,急忙从湖北调新军入川镇压,湖北新军中的革命党人趁机发动武昌起义。 保路运动保路运动又称“铁路风潮”。清末人民群众反对清政府出卖铁路主权的爱国运动。正当全国各地收回利权运动相继发展的时候,1911年5月,清政府新组成的“皇族内阁”宣布实行“铁路国有政策”,任命端方为督办铁路大臣,接管川、鄂、湘、粤四省铁路公司,并由邮传部大臣盛宣怀出面,同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清政府名为借款筑路,实际上是将铁路出卖给帝国主义。绅商自行筹款修筑粤汉、川汉铁路,是四省人民经过长期斗争才得来的权力,四省已设铁路公司,历年来筹集资金共四千余万两,除商股外,还有用各种捐税征集的民股。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不仅直接侵犯了许多绅商等利益,同时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因此,四省迅速掀起了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保路运动。湖南绅商纷纷发表意见抨击清政府的反动行径,长沙学生举行罢课,发表演说。湖北汉口商民罢市,宜昌筑路工人数千人和清军发生武装冲突。革命党人詹大悲主编的《大江报》上发表文章,号召人民抛弃一切幻想,准备和清政府决战。广东召开了粤汉铁路股东会议,一致要求维持原案,力争商办。留日学生主张“路存与存,路亡与亡”。旅美华侨更加激愤说:“粤路国有,誓死不从”。四川的反抗风潮尤为炽烈。1911年6月,川汉铁路股东在成都组织了保路同志会,各府州县纷纷响应,成立保路分会,参加人数达数十万人。由罢市斗争发展为全省抗粮抗捐群众暴动。立宪派力求控制保路运动,但已无能为力。9月,四川总督赵尔丰枪杀请愿群众数十人,造成流血大惨案。人民更加愤怒了。同盟会会员吴永珊(玉章)等在荣县起义,建立革命政权。保路运动发展为武装起义,猛烈冲击清政府在四川的统治。清政府派端方自湖北率兵入川镇压。不久,湖北爆发了武装起义。保路运动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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