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魏校 |
释义 | 魏校(1483—1543)明昆山(今属江苏)人,字子才,号庄渠。弘治进士。历任刑部郎中、兵部郎中、广东提学副使、江西兵备副使、国子祭酒、太常寺卿等职。提学广东时,曾在曹溪焚慧能法衣,椎碎其钵。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以“敬”为心之主宰,以“心”为理气之主宰,认为“理自然无为,岂有灵也?”(《体仁说》)“气形而上莫能自主宰”(同上),“心”则虚灵而能主宰。主张“性即理也”,反对“性合理与气而成”之说。称赞陆九渊“论学甚正,凡所指示坦然如由大道而行”(《论学书》)。著作有《魏庄渠先生集》。 魏校(1483—1543)明学者。字子材,号庄渠。昆山(今属江苏)人。祖先本姓李,弘治进士。历南京刑部郎中、太常寺卿、国子祭酒。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学。主张“理气合一”,认为“通宇宙全体,浑是一理,充塞流行,随气发用”,气构成万物,“天地浑是一大气,万物分形其间”,但理是主宰,“理为主,气得其统摄”(《体仁说》)。又主北宋程颐“性即理”说,认为“人物之性……即天地所赋之理”(《复余子积论性书》),强调性(理)“纯粹至善”,气有不善,则“变化气质以归于善”。有《大学指归》、《六书精蕴》等。 魏校(1483—1543)明文章家、学者。字子才,号庄渠。昆山(今属江苏)人。其先本姓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历南京刑部郎中。嘉靖初,起为广东提学副使,累迁国子祭酒、太常卿。寻致仕。卒谥恭简。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持尤精。唐顺之、王应电等皆出其门。著有《庄渠遗书》、《大学指归》、《六书精蕴》、《周礼沿革传》等。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二八二、《明儒学案》卷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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