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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飞钱
释义

飞钱 

唐代出现的一种替代货币的票券。起于宪宗时期,当时商业发达,交换频繁,而货币缺乏,且携带不便,各地方政府更不准货币出境。于是各地在长安的商人遂将售货所得货币。交付各道驻京的进奏院及各军各使等官署,或交各地设有联号的富商。由官署或商号发给半联票券自己保存,另半联寄往各道有关官署或商号。商人回本道后,合对票券领取货币。这种票券即为飞钱。这种用飞钱汇兑货币的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一种汇兑制度。
飞钱亦称便换。唐时私人创设的货币汇兑方式。初见于元和元年(806)。因商品经济发展,铜钱缺不敷用,来京贸易之商贾,将销货款委托各道进奏院(诸藩镇驻京办事处),诸军府、节度使或富家领取半联票券,持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即可取款。此举可解除商旅长途携带钱帛及各地运输税钱入京之劳。后官府欲独占飞钱之利,于元和七年限定商贾向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每缗收费百钱。但因官营信用不固,虽免汇费,商人多不肯至,仍未取代民营。

飞钱 

唐朝中后期出现的飞钱,类似今天的汇票。飞钱的出现,可以避免长途携运钱币的麻烦,也可避免途中发生危险。飞钱亦称便换。元和七年(公元812年)盐铁使王播,“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谓之便换”(《旧唐书》卷四九《食货志》)。而《新唐书·食货志四》说:“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宪宗元和时,钱重货轻问题非常严重,飞钱的出现,与此当有密切关系。元和六年(811年),唐政府曾命公私交易达十贯以上者,就要兼用匹段(即绢帛),并曾禁止“茶商等公私便换”。但次年市上钱币依然短缺,故王播等曾这样说:“京都时用,多重见钱。官中支计,近日殊少,盖缘比来不许商人便换,因兹家有滞藏,所以物价转高,钱多不出。臣等今商量,伏请许令商人,于三司任便换”(《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可见便换也成为唐政府解决钱币缺乏的方法之一。不过,当时官僚豪商,私藏钱币的情况日趋严重,要商人便换时,商人反而不肯便换了。但就飞钱本身来说,对商业交换有其便利的地方,这是商业本身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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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