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陈立夫 |
释义 | 陈立夫(1900—2001)现代政治家、思想家。浙江吴兴(今湖州)人。名祖燕,号立夫。北洋大学采矿系毕业,美国匹兹堡大学采矿学硕士。1925年9月返国,任黄埔军校校长办公厅机要秘书,随侍蒋介石。曾长期主持国民党人事及组织工作。与其兄陈果夫组织中央俱乐部(即CC),以控制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即中统),是国民党CC系首领之一。1949年去台湾。1951年去美国定居。1969年返回台湾,历任“总统府”资政、“中央评议会”主席团主席、“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医药学院”董事长、孔孟学会理事长等职。20世纪30年代起,相继出版《唯生论》、《生之原理》(又名《唯生论》卷下),提出唯生论哲学。否认物质与意识的根本区别,借助孙中山的生元说,认为“宇宙的本体即生元,生元以生为性,生生不已,化为万物”;宇宙事物的发展皆为“生命之流”的表现;在历史观上,提出“人类之求共生、共存、共进化,为历史的根本原动力”(《生之原理》),以此唯生史观反对唯物史观;在人生学说和伦理思想方面,认为人是生元“最得意的作品”,故生元“生生不已之机,表露于人”,则“成人之性”,进而断定“人的本质便是仁心”,道德皆“出于我与他人求共生共存之心”(《生之原理》),主张复兴传统儒学的仁义道德,宣扬“父子有亲、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君臣为义”的五伦观念,宣扬由“增情节欲”、“为善去恶”达到“人欲净尽,天理流行”,为蒋介石创导的“国民精神建设”和“新生活运动”提供哲学论证。又以此为据,说“阶级斗争的产生,惟在人不知共生共存之道时!是由于人不能行共生、共存之道而产生的一种道德上的堕落”(同上),反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理论。先后参与建立“中国文化建设协会”和“中国科学化运动协会”,宣传“中国本位文化”,对十教授署名的《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宣言》(1934)予以支持。20世纪50年代后,研究儒学的道德理论,提出了“人理学”的道德哲学,认为物理学以阐发物性之体与用为最终目的,与之相对应的人理学则以阐发人性之体与用为最终目的;人性之体为仁,人性之用曰义,人理学就是阐发求仁行义之道理的学说。晚年主持翻译了李约瑟的《中国之科学与文明》。主要著作还有《四书道贯》、《文化运动与民族复兴》、《民族生存的原动力》、《人理学研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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