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陈祖范 |
释义 | 陈祖范(1675—1753)清诗文家。字亦韩,号见复。江苏常熟人。雍正元年(1723)举人,其秋试礼部中式,以病不与殿试。告归后读书华汇之滨。时诏天下设书院,大吏争延为师,教导有法,然不一二年即辞去。乾隆十六年(1751)荐举经学,以年老不赴,赐国子监司业。其文“畅所欲言,亦自合古人法度”,其诗“直抒胸臆,不烦绳削”(《四库全书总目》)。著有《司业诗集》、《司业文集》。生平事迹见《清史列传》卷六八、《清史稿》卷四八〇、《国朝先正事略》卷三三。 陈祖范(範)(1675—1753)清江苏常熟人,字亦韩,号见复。雍正举人。乾隆十六年(1751),荐举经学,赐国子监司业衔。历主紫阳、云龙、敬敷、安定诸书院讲席。于学耻剿袭陈言,务求心得。论书不取伪古文,论诗不废小序,论春秋不取义例,皆通达之论。被钱大昕称为“通儒”。著作有《陈司业文集》、《经咫》、《掌录》、《诗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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