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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锦衣卫
释义

锦衣卫 

皇帝的侍卫机构。其前身为朱元璋即吴王位时所设的拱卫司。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设亲军都尉府,属有鸾仪司。洪武十五年,罢府及司,设立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有监狱和法庭,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而不经司法部门,成为皇帝的耳目爪牙,监视和镇压全国官吏与民众。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洪武二十年,因锦衣卫多非法凌虐,而一度罢之,成祖时复置。
锦衣卫明代京卫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之一。洪武十五年(1382),改原仪鸾司而置,秩从三品。十七年,升正三品。设官与各卫同,常以都督、都指挥领其事。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下设诏狱,法司不能问。二十年,罢诏狱。永乐时复置,分所属镇抚司为南北二司,以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南镇抚司专理军匠。下统有中、左、右、前、后等十七所,所下又有銮舆、擎盖、扇手等司,各领将军校尉,以备扈卫仪仗直宿。其中驯象所领象奴养象供朝会之用。成化中北镇抚司刻有专印,所掌诏狱渐独立于锦衣卫外,凡狱事不报卫官,卫官亦不得干预。与东厂、西厂为特务侦伺机构,人称“厂卫”。

锦衣卫 

官署名。是明代主要的特务机构。它的前身是吴元年(1367)所设的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改为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1382)改称锦衣卫,全称“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本是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给予巡察缉捕百姓及众官的权力。设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下领十七所及南北镇抚两司,署同知、佥事、镇抚司镇抚、千百户、总旗、小旗等官,统校尉力士,称“缇骑”。锦衣卫有自己独立的刑狱机构,受皇帝交办的诏狱,称“锦衣卫狱”。执法残酷。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曾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诏令内外刑狱都到法司审理。成祖朱棣又复使锦衣卫掌诏狱。到明武宗时,缇骑人数达五、六万人。他们罗织罪名,诬陷众人,连朝官也不幸免。明中叶后,与东、西厂并列,加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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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5: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