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试
即大试,各郡中每年举行一次的军事演习。汉代平民中年满二十三岁的男子,要在郡中服役一年,充当材官、骑士,受射御、骑驰、战阵等方面的训练,都试即是对他们作战能力的一种考核和检验。汉制每年八月或九月举行都试以讲武,由郡守主持,都尉及各县的令、长、丞、尉也都要参加。演习的内容因地而异,在设楼船的郡,演习行船水战;北边等郡则采取以骑兵巡行障塞的形式。都试时陈设斧钺旗鼓,仪式隆重。《光禄挈令》规定,凡应当受试者,如不到试所,就将被除名。都试不限于郡中,昭帝时大将军霍光于京城阅试羽林军,也称为都试。汉代通过都试以加强地方武备,但郡守在军事上权限过大,也会给集权制带来不利的因素。东汉初年取消都试,后一直未曾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