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秦郡 |
释义 | 秦郡郡县制的形成是在战国时代。以郡统县,郡直接受国君统辖。然而战国时各国领土仅有一部分是郡县的辖境,另一部分则是封君的封邑。秦朝废除封邑制,才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史记·秦本纪》和《史记·秦始皇本纪》都曾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并天下后为三十六郡,均未列举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始皇本纪》又提到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略取陆梁地(指五岭以南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但《史记》没有一处讲到秦朝末年全国共有多少郡。为此关于秦郡的设置经过和郡的名目,长期以来史学界说法不一。 《汉书·地理志》在京兆尹下注曰:“故秦内史”,在各郡国下注称“秦置”、“秦郡”或“故秦某郡”的,有如下三十六郡:河东(郡治今山西夏县西北)、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古城营)、上党(郡治今长治西南)、南阳(今河南南阳)、南郡(今湖北江陵)、巨鹿(郡治今河北平乡西南)、齐都(今山东泰山以北黄河流域及胶东半岛地区)、辽西(今辽宁义县西)、琅邪(今山东胶南县琅邪台西北)、会稽(今江苏苏州)、三川(治今洛阳市东北)、汉中(治今陕西汉中市)、蜀郡(治今四川成都)、陇西(治今甘肃临洮南)、北地(治今甘肃庆阳西北)、上郡(今陕西榆林南)、东郡(今河南濮阳西南)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孟家湾)、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颍川(治今河南禹县)、渔阳(今北京密云县西南)、辽东(今辽宁省辽阳市)、九江(今安徽寿县)、南海(今广东广州)、桂林(郡治今广西西部)、象郡(今广西崇左境)、邯郸(今河北邯郸市)、砀(今河南永城东北)、长沙(今湖南长沙)、泗水(今安徽濉溪县西北)、巴郡(今重庆市北嘉陵江北岸)、雁门(今山西右玉南)、代郡(今蔚县东北)、上谷(今河北怀来东南)、右北平(今天津市蓟县)、薛郡(今山东曲阜)。在《汉书·后序》里又说:“本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汉兴,以其郡太大,稍复开置”,可见班固认为管辖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内史是不在三十六郡之内的。三十六郡是秦代的郡数。包括始皇三十三年(前214)所置的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在内,到汉兴以后才有所增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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