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谈新诗 |
释义 | 谈新诗诗论篇名。胡適作。载1919年10月10日《星期评论》,副题“八年来一件大事”。回顾辛亥革命以来八年间诗歌创作,抨击旧诗,提出以“诗体的解放”为中心的新诗理论:“打破五言七言格式”,“打破平仄”,“废除押韵”。并强调“诗体的解放”要同“新内容和新精神”相结合,让“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一起跑到解放了的诗体中去。茅盾称本文是新诗初期的“一根大柱”(《论初期白话诗》);朱自清则称是新诗理论的“金科玉律”(《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谈新诗诗论著作。冯文炳著。系30—40年代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讲义,其中前十二章1944年曾以《谈新诗》为书名由北平新民印书馆出版。198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将作者抗战胜利后续编的四章并入,仍用原书名出版。论列胡適、沈尹默、刘半农、鲁迅等近20位诗人及其作品,关注中国诗既成传统对新诗的制约,坚持新诗的“新”在“内容”,并不在“形式”。“新诗的诗的形式并没有”,为当时突出的一家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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