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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詹事府
释义
詹事府官署名。管理东宫事务,以詹事为长官。南北朝设。北周不置。隋初复置,旋罢,由三寺、二坊、十率府分掌东宫事务。唐代复置,龙朔二年(662)改名端尹府,咸亨元年(670)复旧。天授中改名宫尹府,神龙元年(705)复旧。五代因之。宋代东宫官常阙,或以他官兼任,或唯食俸禄而无职司,其府形同虚设。辽、金、元改称詹事院等名,变革不常。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复改詹事院置。清顺治元年(1644)设,寻裁。九年复置,十五年再裁,康熙十四年(1675)再设,初仍掌辅导太子之职,康熙以后,不立太子,遂成为翰林院辅佐机构,备翰林官迁转之地。嘉庆二年(1797)以府事改隶翰林院,五年复旧;光绪二十四年(1898)省入翰林院,寻复旧,二十八年仍省入翰林院,遂废。参见“詹事”。

詹事府 

东宫官署名。是东宫(太子宫)的最高管理机构。设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府丞二人,正六品上;主簿、录事、令史等若干人。职掌东宫三寺、十率府之政令。按詹事之职,始设于秦,除东汉废除外,历代都设置。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詹事为端尹。武则天天授元年(690)又改端尹为宫尹。中宗复位后,于神龙元年(705)复詹事原称。辽、金、元称詹事院。明、清仍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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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7: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