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虞衡清吏司 |
释义 | 虞衡清吏司官署名。简称虞衡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置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并司制造军装、兵械,烧造陶瓷,冶铸器具等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五人,满洲四人,汉一人;员外郎六人,宗室一人,满洲三人,蒙古一人,汉一人;主事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及笔帖式、经承等吏员分理司务。专掌制造各项器物,稽核军装、军火,分辨东珠等事。所属有都吏科、军器科、窑冶科、杂科、军器算房、火房等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