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自由世界与必然世界 |
释义 | 《自由世界与必然世界》现代瞿秋白著。1923年12月发表于《新青年》季刊第2期。为马克思主义者对科学与人生观论战的评论。认为在“科学与人生观”论战中,双方“对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争辩实在打不着痛处”。指出这场论战“所论问题,在于承认社会现象有因果律否,承认意志自由与否”,实即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作者由此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的规律性、历史的必然与有意识的行动、理想与社会有定论、社会与个性等方面,阐释和论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自由与必然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现象是人造的,然而人的意志行为都受因果律的支配;人若能探悉这些因果律,则其意志行为更切于实际而能得多量的自由,然后能开始实行自己合理的理想”。因此,“‘必然论’是社会的有定论,而不是‘宿命论’。社会的有定论说明‘因果的必然’,只有不知道‘因果的必然’的人,方趋于任运的宿命主义,或者行险的侥幸主义”。强调“社会发展之最后动力在于‘社会的实质’——经济,由此而有时代的群众人生观,以至于个性的社会理想”。指出意志自由即为“确知事实而能处置自如之自由”,认识必然规律,并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活动,这就从“必然世界进于自由世界”。进而肯定人生观归根到底是“因经济顺其客观公律而流变的”,社会理想虽然是由杰出人物、思想代表提出的,但“无不根据于当时的社会心理(时代的人生观)”,因而必合乎历史的客观规律,“由个性而阶级而人类”地扩展,使得革命的群众运动由自发而成为自觉。收入《瞿秋白选集》和《瞿秋白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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