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算筹①元明以前之算具。又称算子,简称筹、策。最迟在春秋末年已普及应用。多用竹制成,亦有用木、铁、牙、骨、玉等者。1954年湖南长沙左家公山战国楚墓首次出土实物。《汉书·律历志》载,其直径一分(约合0.23厘米)、长六寸(约合13.86厘米)。1971年陕西千阳汉墓出土者与此相合。截面为圆形,容易滚动致错,过长则布算面积太大,人们不断改进之。1980年河北石家庄出土者截面已成方形,长度缩短到8—9厘米。《隋书·律历志》所载与此相合。《旧唐书·舆服志》云一品以下官吏佩算袋以盛之。它可表示自然数、分数和负数。刘徽云:“正算赤,负算黑,否则以邪正为异。”将其用于运算则称为筹算。在珠算盘普及后逐渐消亡。曾传入日本,多用木制,故称算木。②英人纳皮尔所制算具。基于笔算原理。明末传入中国,梅文鼎作了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