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于志宁 |
释义 | 于志宁(588—665)唐雍州高陵(今属陕西)人,字仲谧。北周功臣于谨曾孙。隋末弃官归里。后投李渊(唐高祖)参赞军事,累授天策府中郎、文学馆学士。贞观三年(629),迁中书侍郎,行太子左庶子。时太子李承乾数有过恶,上书切谏,几被太子派人刺死。及李治(高宗)为太子,迁侍中。高宗即位,进封燕国公。永徽二年(651),擢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寻拜太子太师。参撰格式律令、礼典,又与李勣主持修定《本草》并图。高宗欲废王皇后,立武后,他无言以持两端,为武后不容,累贬华州刺史。以年老致仕,著有《显庆本草》,有集已佚。 于志宁(588—665)唐学者。字仲谧。京兆高陵(今属陕西)人。隋大业末,任冠氏县长。迎谒唐高祖于长春宫,授银青光禄大夫。为渭北道行军元帅李世民军府记室、天策府中郎、文学馆学士。贞观三年(629),为中书侍郎,加散骑常侍、太子左庶子。后迁侍中。高宗即位,进封燕国公,监修国史。永徽二年(651),拜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显庆四年(659),拜太子太师。因武后忌,出为荣州刺史,改华州。后辞官归。原有集,已佚。参与修撰《周易正义》、《尚书正义》、《大唐仪礼》、《隋书》、《本草图经》等。《全唐诗》存其诗一首,《全唐文》存其文十三篇,《唐文拾遗》存其文二篇。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七八、《新唐书》卷一〇四。 于志宁 588—665字仲谧,京兆高陵(今属陕西省)人。大业末年志宁仕隋为冠氏县长,天下大乱,志宁弃官归李渊,授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识拔褚亮于囚虏中。贞观三年(629)为中书侍郎。太宗宴请近臣,问志宁安在,有司奏答,敕召三品官、志宁四品,不得召,太宗特诏志宁预宴,加志宁散骑常侍、太子左庶子、黎阳县公。太宗欲诏功臣世袭其爵,志宁独以为此举非久安之计,奏请勿施。帝从之。承乾太子立,太宗置志宁为辅弼。承乾太子数有过错,志宁为止太子恶行,上奏太宗,太宗大悦,赐黄金十斤,绢三百匹。太子于农忙季节建造宫室,又终日沉溺于声色之中,志宁苦谏太子不可如此,太子不纳。太子左右皆用宦官,志宁以伊戾败宋、易牙乱齐、赵高亡秦、张让倾汉为例,谏太子应远寺人,以避祸害。太子越发不高兴。太子私引突厥人达哥支等与之狎,志宁据实奏闻太宗,太子大怒,遣张师政、纥干承基往刺志宁,二人入其第,见志宁面目憔悴为母守灵,不忍杀而去。 晋王立为太子,加志宁光禄大夫,封燕国公,令志宁监修国史。永徽二年(651),洛阳人李弘泰诬告太尉长孙无忌谋反,帝命立斩无忌,志宁认为:一所告无据、二行刑应在秋天,阳春不应施行。帝纳之。显庆元年(656)迁太子太傅,帝赐地于志宁及张行成、高季辅,志宁上奏,愿以自己田园让与行成、季辅,帝嘉其意。高宗将废王皇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坚执不从,李勣、徐敬宗密奏劝请,志宁不置可否。长孙无忌入狱,志宁被诬党附无忌,降荣州刺史,麟德元年(664)转华州刺史。麟德二年卒,赠幽州都督,谥曰“定”。志宁常参与撰写格式律令,五经义疏等,有文集二十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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