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皇太极的改革 |
释义 | 皇太极的改革后金加强汗权力的措施。明熹宗天启六年(1626),后金皇太极即汗位不久,便开始了一系列加强汗权力的改革。一、向各旗派大臣,削弱旗主权力。皇太极加强汗权力的改革,首先从八旗入手。这年十月,皇太极于每旗设总管大臣一人,佐管大臣和调遣大臣各二人,这些大臣是皇太极任命的,他们代表汗与旗主共商旗事,这一措施,大大削弱了各旗旗主的权力。崇祯二年(1629),皇太极又借故免去了三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之权,皇太极直接控制了正黄、镶黄和正兰三旗,皇太极的汗权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二、仿照明制,改革国家机构。皇太极为了学习中原历代王朝的统治经验,于崇祯二年(1629)设置文馆,翻译汉文书籍。崇祯九年(1636),改文馆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设大学士和学士,分别由满、汉、蒙古人担任,参与国家机密,商讨后金军政大计,实际上已取代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体制。皇太极效仿中原历代封建王朝的国家机构,于崇祯五年(1631)设立吏、户、礼、兵、工、刑六部,以贝勒一人总理部务。此后,崇祯九年(1936)设置都察院,崇祯十一年(1636)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经过改革,后金八旗制度虽还存在,但实权已转到三院八衙门,汗的权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同时,已标志着后金已完成向封建制的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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