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田赋 |
释义 | 田赋中国古代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土地税。亦称田租、田税。自春秋中期土地私有制产生后,各国先后出现向臣属征收谷物的土地税。最早为鲁宣公十五年(前594)的“初税亩”。战国时各国多采取按亩征税办法。秦汉至南北朝,田赋均称田租或田税。秦代田租较重。西汉初,减轻田租,什五而税一。文帝时多次减免,景帝前二年(前155),三十而税一,其后遂为定制。东汉初,因用度不足,一度行什一之税。建武六年(30)恢复三十税一旧制。其征收办法是根据田亩数按每亩常年产量计征,所征为实物。魏、晋、南北朝时,田租甚重。自北魏实行均田制到唐中叶,田赋皆按丁征收。唐另有地税。两税法实行后,以原有的户税和地税为基础,将租庸调及其他杂税一概并入,分夏秋两次征收。宋将唐户税、地税统一按田亩征收,官田、民田所征税项均称赋,田赋之名实始于此。元代以地、丁为对象征米粟,称税粮,南方则沿用宋制。明万历间行*一条鞭法,徭役、土贡等折银征收,也并入田赋征课。清雍正时始将各项杂征并入田赋,摊丁入地后,逐步完成赋役合并,田赋遂成为国家主要财政收入。唐中叶前,徭役在历代的征敛中占重要地位,此后,田赋才渐居重要地位。明中叶至清,田赋则成为主要财政收入。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