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王星拱 |
释义 | 王星拱(1887—1950)现代科学家、思想家。字抚五。安徽怀宁(今安庆)人。早年曾赴英国留学,获伦敦大学帝国科学技术学院硕士。回国后,先在北京大学任化学教授。同时投身于新文化运动,为《新青年》、《少年中国》、《新潮》撰稿,宣传科学知识,反对宗教迷信。1923年“科学与玄学”论战中,立于“科学派”的一方,极言“科学万能”,颇具影响。后相继任中央大学理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副校长兼理学院院长、中山大学校长,以及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政府建设委员会专门委员等职。是马赫主义在中国的主要传播者之一。哲学上持“感触实在论”观点,不承认宇宙间有超自然的主宰力量,以为宗教所制造的“心理崇拜”和“仪式崇拜”乃是“唯心的构造之危险”;但主张外部物质世界与主观的“精神的我”是不能分开的,“物”和“心”都不是实在,只有“感触”才是实在的。认为科学的真实“并不是完全客观的”,“现在的科学把许多向来所承认为客观本体,例如时间、空间,都简约而为器官的感触。即如物质、能力,也都是从我们所观察的性质(即感触),用逻辑方法构造起来,并不是客观的实在。”(《科学概论》)认为纷纭复杂的宇宙间现象中自有条分缕析的因果关系,科学之构造应以因果律为“脊椎”;而因果关系仅是左右前后的形式关系,不具有“逼迫意志”的作用,凭借直觉获得。在认识论方面,肯定一切事物都是可知的:“知与不知之界限,不是一定而不可移的”(《关于宗教问题的讲演》)。人们的认识是从未知到已知的演进过程。提倡“科学的方法”,以为科学的方法就是“实质的逻辑”,既重试验、事实,又重直觉,创造和发明,是动态的方法(《什么是科学方法》)。在人生观问题上,肯定“科学的人生观”,认为人生观包括“生命之观念”和“生活之态度”,用科学的方法认识生命、看待生活,就是“科学的人生观”(《科学与人生观》)。认为“人生观虽不能统一,但是人生观由于遗传与教育而定,这一个原理,是统一的”(同上)。对于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认为哲学不能没有“科学的精神”,而哲学一旦成为“各种科学之和一”,就可以获取更高一级的真理,两者应是“一与多的谐和”(《科学概论》)。主要著作有《科学方法论》、《科学概论》、《科学与人生观》、《什么是科学方法》、《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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