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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王安石
释义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字介甫,号半山。庆历二年(1042)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七年,改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兴修水利;贷谷与民,出息还官。历舒州通判、群牧判官。嘉祐二年(1057),知常州。次年,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万言《言事书》,主张培养人才,变法革新,未被采纳。迁知制诰,以母丧去职。神宗即位,起知江宁府,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列举北宋建国以来各项制度弊端,阐述改革必要,与神宗意合。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陆续颁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募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新法遭保守派强烈反对。七年,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次年,封舒国公。元丰二年(1079),复拜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卒,赠太傅。绍圣中,谥文。崇宁三年(1104),追封舒王。他在执政期间,曾与子雱及吕惠卿等重新注释《周官》、《尚书》、《诗经》,颁之学官,各书不用先儒传注,时称《三经新义》。退居江宁府时,又撰《字说》,文字训诂亦多与前人不同。善属文,其诗词亦清新高峻,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集今传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两种,后人并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曾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提点江东刑狱等职。仁宗时上《言事书》,要求“变更天下之弊法”,未被采纳。神宗时被召为翰林学士、参知政事。后任宰相,推行新法。“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实行青苗、农田水利、保甲、募役、方田均税、均输、市易等法,抑制土地兼并,促进农业生产。后因受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反对,新政被废除。为提倡“新学”,与其子王雱共同训释《诗》、《书》、《周官》(称《三经新义》)及《字说》。哲学上提出“万物一气也”(《周官新义》),“生物者,气也”(《洪范传》)的命题,认为“气”(包括阴阳冲气)生成“五行”,构成万物。指出“五行”本身是运动变化的,“五行也者,成变化而行鬼神,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同上)。变化的原因是事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焉,而万物之变遂至于无穷”(同上)。猜测到事物对立矛盾的复杂性。认为对立面相互依存,“无春夏之荣华,无秋冬之凋落”;“轻者必以重为依,躁者必以静为主”(《道德经集注》)。提出事物是循着“相生相继”的新陈代谢的规律发展的,“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字说》)。但又提出使事物“无对”而处于天地之间,即可消解矛盾。认识论上,承认人具有感觉和思维能力,能认识世界,“天下之事,固有可思可为者,则岂可以不通其故哉?”(《致一论》)自然界及其规律也是可以被人们认识和掌握的。说:“万物莫不有至理焉,能精其理,则圣人也。”(同上)能认识和精通万物的规律的人便是“圣人”。又说“可视而知,可听而思,自然之义也”(《进字说表》),人身所固有的耳目等感官可以用来认识事物,进行思维活动。强调后天的习得,指出“圣人之所以能大过人者,盖能以身救弊于天下耳”(《三圣人》)。“圣人”皆“致精好学”者,可以学而为圣,提出“明则善视,故作哲;聪则善听,故作谋”(《洪范传》),认为善视、善听是聪明的前提。但仍承认有“不听而聪,不视而明,不思而得”(《礼乐论》)的先验认识。在伦理学上,具有功利主义倾向,提出“生与性之相因循,志之与气相为表里”(同上)的命题。“以生为性”,人性即人的自然生命。认为“性”是“情”的本体,“情”是“性”的运用,“性情一也”(《性情》)。认为“性”本无善恶,但可以为善,亦可以为恶。其善其恶在于“习”。提出“理财乃所谓义也”(《答曾公立书》),认为理天下之财,以利天下之人即“义”。主张先富后教,认为只有解决以“生养”的“食”、“货”等问题,才能使之“信好德”,达到“一道德以同天下之俗”(《答王深甫书》)。在文学上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文反映社会现实,抒发政治抱负。强调儒家传统美学的文学功能思想,认为“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与祖择之书》)。文学要“以适用为本”,“有补于世”,主张以“礼教治政”作为文学的首要内容,以“辞”为形式,但不必“巧且华”,重文学之“真”,轻文学审美特性,认为“近世之文,辞弗顾于理,理弗顾于事,以襞积故实为有学,以雕绘语句为清新”,“求其根柢济用,则蔑如也”(《上邵学士书》)。在评价文艺作品的审美标准上,也“以适用为本”,但不否定形式美的多样性。其美学思想对于北宋的文艺革新,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王文公文集》、《周官新义》(残卷)等。有中华书局《临川先生文集》新印本和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编印的《王文公文集》。
王安石(1021—1086)宋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后移居江宁(今南京)。庆历二年(1042)进士,签书淮南判官。嘉祐二年(1057)知常州。次年提点江东刑狱,上“万言书”,主张“改易更革”。五年,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八年,以母忧去。神宗即位,命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积极推行新法。后因新法遭受反对,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十年改集禧观使,封舒国公。元丰三年(1080),拜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卒谥文。安石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中坚人物,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理论上,强调文学的社会功用,认为“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主张文贵致用,“以适用为本”。同时也肯定文学的艺术特性,以为“容(形式美)亦未可已也,勿先之,其可也”(皆见《上人书》)。故其所作,多针对现实,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诗成就最高,今存一千五百三十余首。多指陈现实,有感而发。如《河北民》、《收盐》、《兼并》、《发廪》、《秃山》等,直抒胸臆,辞气激烈。咏史之作,如《商鞅》、《韩信》、《贾生》等,往往寓意深刻。《明妃曲》二首,立意新颖,尤负盛名。退隐后,诗歌转为描写山光水色,更注重字句的推敲锤炼,如《江上》、《泊船瓜洲》、《金陵即事》等,“雅丽精绝,脱去流俗”(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言随意遣,浑然天成”(叶梦得《石林诗话》)。其雄直峭劲、壮丽超逸而又深婉不迫的独特诗风,对扫除西昆体残余,推动宋诗革新起了积极作用。但部分诗篇受韩愈诗影响较深,喜造硬语,押险韵,也对宋诗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文存千余篇,雄健峭拔,辞气横厉,议论性散文尤具特色。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答司马谏议书》等,谨严透辟,笔力雄伟;《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游褒禅山记》等,借题发挥,寓意深刻;《书刺客列传》、《读孟尝君传》等,评古指今,寄慨深远。《宋史》本传称其“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叙事抒情之作,如《王深父墓志铭》、《祭欧阳文忠公文》等,亦随笔挥洒,曲尽其妙。词存二十余首,《桂枝香·金陵怀古》,格调高峻,最为绝唱。有《临川集》一百卷传世。生平事迹见宋詹太和《王荆公年谱》、《宋史》卷三二七、清顾栋高《王荆国文公年谱》、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

王安石  1021—1086

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其父王益,官至都官员外郎。王安石自幼喜读经书,过目成诵,文才出众。好友曾巩将他介绍给欧阳修,修亦爱其才。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签书淮南判官。七年知鄞县,兴修水利,开官仓贷谷给农民,颇受爱戴。嘉佑元年(1056年)为群牧判官,后历任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等。三年,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培养人才,未被仁宗采纳。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大力推行包括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在内的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新法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北宋王朝的国力。但由于新法所追求富国强兵的目标,是建立在抑制官僚地主和官商特权的基础之上,因而新法遭到了保守派的顽强抵制。王安石终于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次年复相位,进《三经新义》,九年再次辞去相位,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市),潜心于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封荆国公。元祐元年,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王安石郁愤而死,谥号文。

王安石是北宋时期卓越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鼓吹“权时之变”,反对因循守旧,认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还是著名文学家,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所写散文,以文艺性政论文成就最为突出。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洋洋万言,被梁启超称为“秦汉以后第一大文。”所作一千五百余首诗词,抒发了他对于祖国山河的热爱,表现了他个人济世匡俗的伟大抱负,以及这种抱负不能得以施展的矛盾心境。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传世。《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和《老子法》若干条保存在《道藏·彭耜集注》中,余作多散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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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6: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