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王十朋 |
释义 | 王十朋(1112—1171)宋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字龟龄,号梅溪。初讲学授徒,后入太学。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第一。任秘书郎、王府教授、著作郎。数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抗金将领。孝宗立,力陈抗敌恢复大计,历官国史院编修、起居舍人、侍御史等职。隆兴元年(1163),张浚北伐失利,主和派非议蜂起,他上疏称恢复大业不当以一败而动摇。出知饶、湖等四郡,救灾除弊,有治绩。诗文刚健晓畅,有《梅溪集》。 王十朋(1112—1171)宋文学家。字龟龄,号梅溪。乐清(今属浙江)人。少颖悟,有文行,及长,聚徒教授于梅溪。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举进士第一,除著作郎,签判绍兴府,迁大宗正丞,请祠归。孝宗时,历知饶、夔、湖、泉诸州,救灾除弊,恤民隐,有治绩,所至,人绘其像而祠之。屡次建议整顿朝政,起用抗金将领,所奏之事多为采纳,累官至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乾道七年卒。谥忠文。生平著述颇丰,赋、诗、文各体俱佳。其文不事雕琢而风格典雅,浑然天成。汪应辰论其文云:“专尚理致,不为浮虚靡丽之词,其论事章疏,意之所至,展发倾尽,无所回隐,条畅明白。”(《文定集·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刘珙称其诗“浑厚质直,恳恻条畅,如其为人”(《梅溪集·序》)。所作《会稽风俗赋》,及《东屯》、《初至泉州示七邑宰》、《王孝子诗》、《和韵题秦隐君系故居》、《泛泛江汉水》等诗,《南浦老人诗集序》、《四友堂记》、《杂说》等文,俱为佳品。著作今存《梅溪集》、《会稽三赋》、《东坡诗集注》。生平事迹见汪应辰《文定集·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宋史》卷三八七。 王十朋 1112-1171南宋主战之臣、文学家。字龟龄,号梅溪,宋温州乐清(今属浙江)人。绍兴二十七年(1157)中进士,高宗亲自擢为第一,授绍兴府签判。后任严州知州,累迁国子司业,至起居郎。又历知饶州、夔州、湖州、泉州四州。以龙图阁学士致仕,乾道七年(1171)去世,谥曰“忠文”。一生坚决主张抗金复国,“每见上,必言恢复计”,以忠直著称。举荐抗金将领张浚、刘锜等人。当北伐失败、群议纷起之时,卓然独称刘、张北伐之功,认为不能因一败而动摇恢复之大计,劝孝宗“益当内修,俟时而动。”主张君主应广开言路,兼听明察,任贤去奸,整顿朝政。为官清廉自洁,恩施百姓,招贤礼士,使奸吏不行,颇有政绩。善为诗文,所作诗文刚健晓畅,著作有《梅溪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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