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炼丹当先明理 |
释义 | 炼丹当先明理中国古代炼丹化学思想。宋元炼丹家接受儒家理学学说,强调以理指导丹术。程了一《丹房奥论序》:“学丹者先当明其理而用之。”吴悮《指归集》:“惟心契于大道,行合于理者见之,自然悟理而得道。”以为炼丹要“以理推之”。他们所说的丹术之理,与理学家所说有别。但对理的理解则与儒学相关:“窃谓金丹大药,上全阴阳升降,下顺物理迎逢。圣人所谓格物致知,大概不过子母相生、夫妇配偶之理。”(《丹房奥论》)以研究阴阳升降、物理迎逢所阐明的丹术之理,为圣人格物致知之说,是将丹术纳入儒学之中,是当时的一个新派。炼丹家所阐明用作指导之理,尚有“自然和合变化”(李光玄《海客论》)、“金丹非土不成”(吴悮《指归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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