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洪承畴 |
释义 | 洪承畴 1593—1665字彦演,号亨九,福建南安人,远祖本姓陈,因入赘洪家,改姓洪。万历四十四年(1615)进士。天启七年(1627),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崇祯三年(1630)任延绥巡抚,四年升三边总督,在镇压农民起义的战争中,他俘杀了前“闯王”高迎祥,并打败李自成,迫使李自成以十八骑走入商洛,赢得明朝的信任。崇祯十二年(1639),任命洪承畴为蓟辽总督,主持抗清战争。崇祯十四年(1641),清军围困锦州。洪承畴率吴三桂等八个总兵十三万人马驰援。洪承畴向杏山、松山推进,准备稳攻稳打。但新任兵部尚书陈新甲催洪进军,洪率六万人马前进。其余马步军随后跟进。皇太极率军截断松、杏间的明军联系,断洪归路。随后,皇太极又夺了塔山之粮,洪承畴冲不破清军营垒,被清军围困在松山城中达半年之久,数度突围,均被击败。崇祯十五年(1642),副将夏承德降清,并作内应。清军应约夜攻,洪承畴被俘。 洪承畴被俘后,拒不剃头,“只求速死”,被押回沈阳。皇太极多次派人劝降,均遭拒绝,洪承畴绝食七日,仍然未死,最后,在清人的百般引诱下,洪承畴终于叛明降清,向皇太极“三拜于庭,九叩头”。臣服清朝。是时崇祯还信了他被俘后“骂贼不屈”“碎休而亡”的传说,亲设祭坛,痛哭遥祭。 清军占领北京后,洪承畴以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为秘书院大学士。 顺治二年,南京失守,清廷派洪承畴总督军务招抚江南。洪承畴剿抚并用。对金声等义军坚决镇压,同时又招降了大批明朝官员。顺治十年(1653),洪承畴奉命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总督军务。他提出“安襄樊而奠中州,固全楚以巩江南”(《经略洪承畴揭贴》)的战略方针,为清廷所接受。顺治十六年(1659),洪承畴请求回北京,次年奉命解任回京治病。康熙四年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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