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桂阳监 |
释义 | 桂阳监唐元和初于郴州治所郴县(今郴州市)城内置。以监所辖平阳县(今桂阳县)境内铜冶铸钱。五代晋天福元年(936)楚废平阳县,移监于其地。四年始比列郡。北宋天禧三年(1019)复于治所置平阳县,辖境相当今湖南桂阳、蓝山、嘉禾、临武等县地。南宋绍兴三年(1133)升为桂阳军。亦产银,所产“至精好,俗谓之儻子银,别处莫及”(《元和郡县志》)。宋有大凑山、大板源、龙岗、毛寿、九鼎、白竹、水头、石笋、大富等银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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