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福林 | |||||||||||||||||||||
释义 | 李福林1874—1952广东番禺(今广州)人 李福林1907—1937生于朝鲜,落户中国吉林和龙县。 李福林1907—1937原名公道轸,又名崔东范。朝鲜人,出生于朝鲜咸镜北道稳城郡。1918年为生活所追,迁到中国吉林省和龙县落户。1929年在宁安县从事农民运动。1930年转到阿城县继续从事农民运动。旋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被捕入狱。“九·一八”事变后,由党组织营救出狱,任中共珠河中心县委组织部长、珠河反日游击队党支部书记,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党委书记,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执法处长、第一团政治部主任,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第一师政治部主任兼哈东游击队司令。1936年9月任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长。同年冬任抗日联军依东办事处主任。1937年4月,率部驻扎通河县二道河子北山时,因被汉奸告密,遭到日伪军的包围,在突围中壮烈牺牲。 李福林
李福林
李福林1874——1952字登同,廣東番禺人,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 生。少年參加绿林,後赴新加坡經營果園。1907年赴安南會見孫中山,加入中國同盟會,嗣率衆回國。1911年4月,廣州起義,與朱執信等焚燒督署; 武昌起義,任都督府警衛軍營長。1912年任廣東督府警衛司令,後任廣陽綏靖處副總辦。二次革命失敗,率部駐番禺、南海一帶。1917年9月,任大元帥府親軍總司令。1919年任廣惠鎮守使。1920年響應粤軍回粤,驅逐桂軍。1921年孫中山任非常大總統時,任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出師桂林北伐。1922年陳炯明叛變,與許崇智由粤入閩; 10月任討賊軍第三軍軍長; 年底回師入粤討陳。事平,任廣東省警務處處長,兼民團統率處督辦,廣州市市政廳廳長。1924年1月,派爲禁煙會辦; 2月派為廣東籌餉總局會辦; 6月任粤軍第三軍軍長,參加平定商團叛亂。1925年參加平楊、劉叛亂。1926年1月,當選爲國民黨第二届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同年任第五軍軍長。1928年2月,國民黨二届四中全會選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同年解除軍職,在港隱居。1931年12月,選為國民黨第四届候補中央監察委員。1933年5月,任軍事參議院參議。1935年11月,當選爲國民黨第五届中央監察委員。1949年任“粤省游擊總指揮”。1950年4月去香港。1952年2月11日在香港病逝。終年78歲。著有《李福林從事革命經過》及《李福林革命史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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