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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林起龙
释义 林起龙(?—1667)清顺天大兴(今北京)人,字北海。顺治进士,授吏科给事中。顺治四年(1647)以过夺官。十年复原官。历任大理寺丞,户、工部侍郎,凤阳巡抚,漕运总督。屡言时政,疏请优恤满洲兵丁,更定绿营兵制,严禁白莲、大成、混元、无为等教,禁止运丁多携货物,免除沿海移民田地赋额。康熙六年(1667)以失察运丁多带货物,降级休致。

林起龙  ? — 1667

字北海,祖籍福建福清县,后徙居顺天大兴县。

顺治三年(1646),清廷依明制,开科取士,林起龙以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成为清人入关后首批科举的录用人选。清初官吏贪污风行,林起龙上疏,力请“重处贪庸以清民害”。并认为“贪官污吏遍天下”“积弊较之明末更甚”(《皇清奏议》卷二、卷七)更进一步指出贪污的根由:官员上任多带兵马,军需自备,“日用之累”造成官员“不得不贪”;官员上任,要为各级上司送礼,节日、生辰也得送礼,这也是“不得不贪”的原因之一;上司视察,索取“土产”,对上级竭力奉承,这也是“不得不贪”。这都切中时弊。他的《请严饬守令重处贪庸疏》和《严贪吏以肃官方疏》引起清廷重视,多予采纳。他为官二十余年,恨贪官污吏入骨,一直进行抨击。

林起龙居官“鲠直敢言,不畏强御”(《大清畿辅先哲传》卷2),因而结怨于人,被人以挟私“不实”罪免官。顺治十年(1653)复官,十一年因劾杨方兴等人罪,又被降三级使用。顺治十五年(1658),上疏裁减绿营兵,对绿营兵进行整顿,得到朝廷的认可。康熙六年(1667),林起龙请放宽漕运查禁,致使夹带、走私增多,被人劾奏,被降三级,五月至仕,回家不久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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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4: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