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重 |
释义 | 李重(253—300)西晋江夏(治今湖北云梦)人,字茂曾。少好学,有文辞,后为始平王文学,上疏陈九品中正制之弊。迁太子舍人、尚书郎,上奏反对限奴婢、禁买卖奴婢之议。太熙初,迁廷尉平、中书郎,每大事及疑议,辄参以经典处决,多皆施行。迁尚书吏部郎,拔举寒素贤才,议“官阶繁多,重内轻外”之弊。出为行讨虏护军、平阳太守。永康初,赵王伦用为相国左司马,以忧逼成疾卒。李重 253—300字茂曾,江夏钟武(今河南信阳东南)人。初为晋始平王的幕僚,上疏陈说九品中正制之弊,认为此制是鉴于汉末以后天下大乱,士人播迁而制定的,它导致“任非所由”,士人奔竞之风盛行,宜革除此制,推行“土断”,以人们现有的居住地为准,定其户籍门第,“则冠带之伦将不分而自均”,在此基础上,“明贡举之法”,减少士人品级,则人心可定。时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大量荫庇人口,大中大夫恬和等建议禁止私人买卖田宅,并限定所拥有的奴婢数量,担任尚书郎的李重为维护豪强利益,认为“王者之法不得以制人之私”,应宽松法禁,既不限制田宅买卖,也不限制个人拥有的奴婢数量。后迁中书郎,常参加国家大事的议决。又迁尚书吏部郎,注意选拔隐逸人才。当时选官重门第,李重以为对于德行高尚之士,不可以门第限之,如爵至列侯的霍原因出身寒门,被燕国中正刘沈奏劾,以为不当入居显位。李重为之申辩,使之得为二品官。惠帝时,仍疏陈搜求隐逸的重要性,而帝不采纳。永康(300—301)初年,司马伦入主朝政,逼他出任相国左司马,以忧成疾而卒,时年四十八岁。李重虽以维护豪族的利益为己任,但其选拔人才不以门第为重,亦为可嘉。故古人赞道:“李重清雅,志乃无私。推贤拔滞,嘉音在兹”。(《晋书·李重传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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