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维桢 |
释义 | 李维桢(1547—1626)明京山(今属湖北)人,字本宁。隆庆进士。由史馆庶吉士授编修。博闻强记,与馆中许国齐名,史官为之语曰:“记不得,问老许;做不得,问小李。”万历中,预修《穆宗实录》后,升任修撰。出为陕西右参议,迁提学副使,其后改任外官近三十年。天启初,年已七十余,告归家居。因其早年修史,再被起用,官至南京礼部尚书。著有《史通评释》。 李维桢(1547—1626)明诗文家、学者。字本宁,号翼轩,又号大泌山人。京山(今属湖北)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出为陕西右参议,迁提学副使。浮沉外僚近三十年。天启初以布政使家居,屡召,起为南京礼部右侍郎,进尚书,不久即乞归,卒于家。为人乐易阔达,博闻强记。文章弘肆有才气,负重名垂四十年。然文多率意应酬,品格不高。著有《大泌山房集》,另著有《史通评释》、《黄帝祠额解》等。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二八八、清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五一所作墓志铭。 李维桢 1547—1626字本宁,京山(今属湖北)人。明穆宗隆庆二年(1568)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神宗万历时,进修撰。出为陕西右参议,迁提学副使,浮沉外僚近三十年。熹宗天启四年(1624),召为礼部右侍郎,旋进尚书。天戾五年(1625)以年衰乞归。次年卒。毅宗崇祯时,赠太子太保。善属文,为王世贞所称赏,列为末五子之一。与汤显祖、袁宏道亦有交往。其文学主张善于包融众说,对七子派观点能探讨批评,对公安派理论批评亦较客观。论诗讲求法,认为事、理、情、景为论诗的根本,主张作诗要本于性灵,归于自然,反对宗门流派。论为文,则主张本于个人的性情才气,不必强效古人或强异古人,一切以自然为宗。著有《大泌山房集》。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