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栖筠 |
释义 | 李栖筠唐散文家。字贞一。赵州赞皇(今属河北)人。天宝七载(748)举进士,擢高第,调冠氏主簿,迁安西节度使封常清府判官。后被荐为监察御史、行军司马。肃宗驻灵武时,擢殿中侍御史,三迁吏部员外郎。后迁山南防御观察使。改河南令。又为绛州刺史。后历给事中、工部侍郎。为宰相元载忌,出为常州刺史。后拜浙西观察使。代宗时,入为御史大夫。卒年五十八。治有政声,“文章劲迅有体要”(《新唐书》本传)。《全唐诗》存其诗二首,《全唐文》存其文二篇。生平事迹见《新唐书》卷一四六。 李栖筠(719—776)唐赵郡(治今河北赵县)人,字贞一。善文。天宝进士。为安西节度府行军司马。安史之乱时,发七千兵应肃宗,擢殿中侍御史。大历中,任工部尚书。请毁郑、白渠上游豪戚碾硙,与民溉田,岁得租二百万。后为元载所忌,出为常州刺史。在任浚渠灌田,连岁大稔。又办乡学,表宿儒教授经义。征为御史大夫。不阿附,多奖善,乐人攻己短。后以元载专横,忧愤而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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