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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李斯
释义
李斯(?—前208)战国末年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少为郡吏,曾从荀卿学。战国末年入秦,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任为郎。旋任长史、拜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下逐客令时,上书力谏客不可逐,为秦王采纳。又为秦并六国谋划,建议先攻取韩国,再逐一消灭各诸侯国,完成统一大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全国后,以廷尉奉命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共议帝号。后任丞相,多次随始皇巡行。反对淳于越分封子弟之议,主张禁私学、废《诗》、《书》、六国史记及“百家语”。又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作《仓颉篇》以为范文。始皇帝死后,从赵高言,与之矫诏迫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帝。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劝二世更为法律,行“督责之术”,加强君权。后被赵高诬为谋反,具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夷三族。
李斯(?—前208)秦代政治家、文学家。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人。少时为郡小吏,后从荀卿学帝王之术。于秦庄襄王二年(前248)入秦,历任长史、客卿、廷尉、丞相。佐秦王政统一中国,参与一系列重大决策。始皇死,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杀始皇长子扶苏及大将蒙恬,拥立胡亥,即秦二世。后被赵高诬蔑谋反,被杀。代表作《谏逐客书》,陈辞慷慨,议论精辟。另有《泰山》、《琅邪台》石刻文字,皆四言韵文。文风上承战国,下引汉晋。鲁迅称:“质而能壮,实汉晋辞铭所从出也。”(《汉文学史纲要》)又有文字学著作《苍颉篇》,已佚。生平事迹见《史记》卷八七。

李斯  ?—前208

秦代政治家。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初做小官吏,后来跟“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史记·李斯列传》,且本篇引文未注明出处者,均此李斯本传)就往西到了秦国。初为吕不韦舍人,后来被秦王政(秦始皇)任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由于韩国水工郑国事件,宗室贵族建议驱逐秦国之外的一切客卿。李斯此时挺身而出写了一篇著名的《谏逐客书》,反对逐客。在文的结尾处明确指出:“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不再逐客。不久李斯晋升为廷尉,他建议对六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政策,对秦始皇统一六国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六国后,李斯担任丞相,他反对分封制,主张焚《诗》《书》,禁私学,以吏为师,用以加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李斯又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为统一我国文字作出了一定贡献。

秦始皇死后,李斯追随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使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始皇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称秦二世。李斯后来被赵高怀疑和猜忌,二世二年(前208),李斯被赵高“具斯五刑,论腰斩于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二十里)。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结尾处写道:“李斯凭一个街巷平民的身份,游历各国,进关服事秦国,利用种种机会辅佐秦始皇,终于建成统一大业。李斯位居三公,可算是受重用了。李斯懂得《六经》要旨,而不力求修明政治,弥补主上缺陷,却把爵禄看得太重,对上阿谀苟合,对下严威酷刑,听从赵高的邪说,废谪子而立庶子。等到各地已经反叛,李斯才想直言规劝,不也是舍本逐末吗!人们都认为李斯忠心耿耿反受五刑而死,但我分析其根源,却与一般议论不同。不然的话,李斯的功绩倒可以跟周公、召公并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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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2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