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衡 1521—1584
字士南,又字惟平,号镇山,万安(今江西万安)人,明臣、著名水利家。世宗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历任尤溪、婺源知县,有治声。历官刑部主事、郎中,福建提学副使,山东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工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四年(1565)任南京刑部尚书,改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时河决沛县,运河淤塞百余里,旧渠成陆。衡坚持重开盛应期所开新河,共一百九十四里,漕艘由境山通行至南阳。又开支河四,泄水入赤山湖。检察河道大臣言“廷臣治河漕无出衡右者”。任职工部时,禁止滥施工程,多次裁抑宫廷兴建及浮费,所节省甚多。然性强直,遇事不挠,不为张居正所喜。万历二年(1574),给事中林景旸劾衡刚愎无人臣礼,乞休,诏加太子太保,使归,卒于家。有《道南源委录》、《朱镇山先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