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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朱熹
释义

朱熹(1130—1200)南宋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后徙居建阳(今属福建)考亭。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又号晦翁,别称紫阳。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任泉州同安县主簿。淳熙时,知南康军,改提举浙东茶盐公事。时浙东大饥,乃单车按行境内,救荒革弊。光宗时,历知漳州、秘阁修撰等。宁宗初,为焕章阁待制,旋以本职提举南京鸿庆宫。庆元二年(1196),落职罢祠。后致仕。卒后追谥“文”。早期主张抗金,中年后转以防守为上策。受业于李侗,得程颢、程颐之传,兼采周敦颐、张载等人学说,集北宋以来理学之大成,建立一个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其学派被称为“闽学”,或考亭学派、程朱学派。曾被韩侂胄视为“伪学”,加以禁止。他认为,“太极”是宇宙的根本和全体,包括不能分离的“理”、“气”,“理”在“气”先;万物有万理,万理均源于“天理”,而“天理”即“三纲五常”。人们须“去人欲,存天理”,“正心诚意”、“居敬”、“穷理”以“求仁”。生平主要从事著书、讲学,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至自然科学都有贡献。学生众多。主要著作有《四书章句集注》、《伊洛渊源录》、《名臣言行录》、《资治通鉴纲目》、《楚辞集注》、《诗集传》、《韩文考异》及后人编纂的《朱子语类》、《朱文公文集》等。
朱熹(1130—1200)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元晦,一字仲晦,别号考亭、紫阳。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侨居建阳(今属福建)。青年时师事李侗,为程门四传弟子。曾任泉州同安主簿、知南康军、秘阁修撰等职。主张抗金,认为“和议有百害而无一利”(《壬午应诏封事》)。强调“蓄锐待时”,反对盲目用兵。他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知识渊博、影响深远的学者,“博极群书,自经史著述外,凡夫诸子、佛老、天文、地理之学,无不涉猎而讲究也”(《宋元学案·晦庵学案》)。对各家学说融会贯通,“会众说而折其中”。哲学上主要承继、发展二程(颢、颐)的理气关系学说,确立了完整、精密、独特的理学思想体系,为理学之集大成。天理、理是朱熹的最高哲学范畴。以“理”为宇宙的根本,而“理”只是一个“净洁空阔底世界”的抽象精神本体,“气”却是第二性的,“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朱子语类》卷一),明确提出“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同上),强调理本气末。又借用佛教“月印万川”说来解释宇宙间有一个最高的总体的“理”即“太极”。他的“理一分殊”说是为封建社会“尊卑大小”、“各得其宜”的等级制度作论证,而万物各自的分殊的理,只是最高的“理”的体现。但也承认统一理所体现的万物各有差异和彼此间的关联。肯定张载“一物两体”的说法,指出“凡事无不相反相成”,并对《周易》中说的“化而裁之谓之变”的命题作了新的发挥。认为事物运动的形式有“化”和“变”两种,“化”指渐渐消化的量变,“变”指“顿断有可见处”(《朱子语类》卷七十五)。解释“裁而化之”的“裁”是裁衣服的裁,指事物变化过程中的中断。因此“化而裁之存乎变,只在那化中裁截取便是变”(《朱子语类》卷七四)。认为质变在渐变发展基础上产生。论述事物变化运动的根本原因乃是事物的本身“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朱子语类》卷六十七)。事物阴阳对立而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如寒则暑便在其中,昼则夜在其中,便有‘一’寓焉”(《朱子语类》卷九十七)。这一观点是古代辩证法思想的一个新贡献。知行关系上,强调知先行后,“论先后,知为先”(《朱子语类》卷九)。但又认为“知行相须”,“论轻重,行为重”,“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则知尚浅,则亲历其域,则知之益明,非前日之意味”(同上),注意到“行”在认识中的重要性。认为论人性必兼论天命之性(“道心”)和“气质之性”(“人心”),人禀气而生,所禀之气有清浊,故有圣、贤、愚、不肖之分。在“理”与“欲”的问题上,提出“人欲中自有天理”(《朱子语类》卷十三),“然天理人欲,同行异情”(同上),认为道德意识与物质欲望联结而不可分,但凡超越于封建道德原则规定的人欲,则与“天理”对立,故“天理人欲,不容并立”(同上),“天理人欲常相对”(《朱子语类》卷四十)。主张通过“居敬穷理”的修养工夫,达到“革尽人欲,复明天理”,恢复人原有纯善的本性。在历史观上,以理学家的天理标准陶铸历史,评价历史事件及人物。认为尧、舜、禹时“天理”流行,体现为“王道”政治,三代后“人欲横流”,体现为“霸道”政治。认为编写历史要求“合乎天理之正,人心之安”,明天理是史书的最高标准,“读书须是经为本,而后读史”(《朱子语类》卷十二),否则看历史“只是看人打架”(《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三)。从事教育活动五十余年,教育方法上采取启发式,强调“书用你自去读,道德用你自去究索”(《朱子语类》卷八)。要求学习必须提出疑问,“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过了这一番后,疑渐渐解,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同上)。反对死背硬记的“温故”,主张在“温故”的过程中更换新知,“温故能知新,如所引学记则是温故,而不知新只是记得个硬本子,更不去里面搜寻得道理”,“若知新则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常活不死矣”(同上),见解颇多新意。对于佛、道乃取其哲理部分,去其有悖于封建伦理的观念。对自然科学知识表示了一定的尊重,说它是“小道,不是异端,小道亦是道理,只是小。如农圃、医人、百工之类,却有道理在”(《朱子语类》卷四十九)。吸取北宋以来的自然科学成果,如以月蚀“乃是地形倒去,遮了他光耳”(《朱子语类》卷一)说明日、月、地球三者位置变动的关系和产生月蚀的原因。认为虹是“薄雨为日所照成影”(同上)。以高山上发现残留螺蚌壳的现象,论证海陆变迁之说。在美学思想上,重“道”而轻“文”,主张“文”为“道”服务,认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反对苏轼关于“吾所谓文,必与道俱”的提法,把“文”与“道”视为一体。把审美情感限制于儒家道德观念的范围,认为诗歌没有审美价值,只有伦理道德价值,“学诗之大旨”,在于“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其亦不待他求而得于此矣”(《诗集传序》)。以“中和”为审美的理想。认为人心在“寂然不动”的含蓄状态时是完全符合于“理”或“性”的。“情之未发者,性也。是乃所谓中也,天下之大本也;性之已发者,情也;其皆中节,则所谓和也。”(《答张钦夫》)认为人的思想未与外物所感是处于寂静含蓄的状态,这很自然地符合“空阔净洁”的“理”的境界,也正合于“情之未发”的“性”或“中”。但人心为外物所感便产生“情”,然而“情”必须严格限制在“理”的道德观念的范围之内。这种理学家的美学思想,对后世也有深远影响。在逻辑学上,注意“类”的分析,认为“天下有不可同之理”,立分类标准只是“就其异处以致其同”(《朱子语类》卷七十)。提出做学问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自下面做上去”,亦即类似归纳的方法。另一种是“自上面做下来”,亦即类似演绎的方法。前者注意“以类而推”在归纳过程中的作用,因为“凡物有四隅,举一隅则三隅可推”(《朱子语类》卷三十四)。后者的演绎方法是一个“因其所已知而及其所未知,因其所已达而及其所未达”的思维过程,“先见得大体,却自此而观事物,见其莫不有个当然之理”(《朱子语类》卷一百十四)。对排中律的思想有所认识,认为不同观点的文字“最可观”,因为两者之中“必有一真”(《朱子语类》卷十)。对中国逻辑史有一定贡献。朱熹倡导的“理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的理论工具,在明清两代被提高到儒学正宗的地位。其博览和精密分析的学风对后世也有很大影响。在日本德川时代,“朱子学”也颇流行。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诗集传》及后人编纂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
朱熹(1130—1200)宋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又别称考亭、紫阳。祖籍宋徽州婺源(今属江西),生于南剑州尤溪(今属福建),后徙居建阳(今属福建)考亭。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任泉州同安县主簿。后罢归请祠,监潭州南岳庙。孝宗即位,诏求直言,朱熹上书主战,反对和议。淳熙五年(1178),知南康军,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提点江西刑狱公事,后又授秘阁修撰,奉外祠。光宗时,改知漳州,任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宁宗时,授焕章阁待制、侍讲,随即以本职提举南京鸿庆宫。因得罪韩侂胄,落职罢祠,后乞致仕。谥“文”,并加封信国公,后改徽国公。是北宋以来理学思想之集大成者,孔子之后中国封建社会最大的思想家。以“天理”为其哲学的最高范畴,倡导“去人欲,存天理”。基于这一道德哲学,他对古代文化典籍重新作了系统整理与解释,以“思无邪”说《诗经》,以“忠君爱国”论屈原,文论上主张“文道合一”及“雍容和缓”、“自然浑成”、“平淡自摄”的艺术标准,反对“巧为安排”、“故作艰深”、“无一字无来处”。论历代作家颇有见地,自为诗文亦很有特色。文以平易畅达、说理缜密见长,诗则以吟咏情性、雍容和缓取胜。著有《四书章句集注》、《易本义》、《伊洛渊源录》、《资治通鉴纲目》、《诗集传》、《楚辞集注》、《韩文考异》及后人编纂的《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等。生平事迹见宋黄榦《勉斋集》卷三六《文公朱先生行状》、祝穆编《文公朱先生年谱》(《新安文献志》卷三三)、《宋史》卷四二九等。

朱熹  1130-1200

南宋理学家。字元晦,一字中晦,别号紫阳、考亭等。宋微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幼颖慧,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主泉州同安簿。孝宗即位,朱熹屡次上书指斥弊政,坚决主张抗金,认为:“和议有百害而无一利。”乾道元年(1165)为武学博士,因与当时和议之论不合,遂归家。后屡召不赴。淳熙元年,始主管台州崇道观。淳熙五年(1178),除知南康军。至郡,兴利除害,振灾济民。后除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复又为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以便民为要,颇有政闻。因反对执政王淮提拔非人,归家。淳熙十年(1183)主管台州崇道观。连奉云台、鸿庆之祠五年。十四年(1187),经周必大推荐,除提点江西刑狱公事。光宗即位,知潭州。宁宗即位,除焕章阁待制,侍讲。韩侂胄执政,朱熹上书言其窃柄之失,反对轻率用兵,见斥,提举南京鸿庆宫。庆元二年(1196),监察御史沈继祖劾其十罪,落职罢祠。庆元六年(1200)卒。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确立了完整、精密而独特的理学思想体系。其学说以天理论为核心,以理气说为中心内容。认为“理”是宇宙之本,理本而气末。主张“理一分殊”,强调知先行后,提倡“以理节欲”。崇三代之前为王道政治,三代之后为霸道政治。以儒家经典为内容,从事教育活动五十年。主要著作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平义》、《诗集传》,后人编辑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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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1: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