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明代海船 |
释义 | 明代海船明代因军事及航海业的需要十分重视造船业,所造船的数量大,种类也多。明成祖永乐初年,一次就命福建都司造海船一百三十七艘。用于航海活动的船,有成祖、宣宗年间郑和下西洋乘坐的“宝船”,这种船身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平底,能经大风巨浪,载员千余人,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只。用于军事的船,有广东船,用铁栗木制成,大而坚固,既可发射佛郎机炮,又可投掷火球。再有大福船,载员百余人,底尖上阔,首昂尾高,有舵楼三重、二桅帆,船体两侧附夹板,船上设有木女墙及炮架。中间部位有四层:最下层填充土石;第二层为寝息场所;第三层设左右六门,当中置水柜,张帆、烧火做饭都在这里;最上层象坐露台,用梯攀登,旁边设翼板,可凭籍它作战,箭、石、火器都可居高临下投射。又有开浪船,载员三、五十人,船头尖锐,四桨一橹,快速如飞,可逆风、潮而上。此外,还有苍山船、沙船、鹰船、蜈蚣船等。这些海船各有特色,在海战中发挥不同作用。明代发达的造船业,对发展航海事业及巩固国防都起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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