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邦任1914——1981江蘇松江 (今屬上海) 人,1914年生。1936年畢業於東吴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在上海執行律師業務。1941年赴四川,任復旦大學講師、副教授。1945年9月返滬,任市衛生局主任秘書。1947年轉任司法官,先後奉派爲江蘇崑山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祟明地方法院院長。1949年4月,調臺灣花莲地方法院院長。1952年6月,調升“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兼任東吴法學院教授。1958年底辭職,旋復充律師。後受聘爲中華開發公司、“中央銀行”、交通銀行、上海銀行、“海關總税務司署”、電信總局、《聯合報》、《中國時報》及各公司行號二十餘家法律顧問。1981年1月6日逝世。終年67歲。著有《唐律新論》。 |